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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招商】浙江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构建全链保护体系 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浙江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构建全链保护体系 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核心提示 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 2027 年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总量突破 3 万件,运用价值达 200 亿元,打造数据治理 “浙江方案”,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提供示范。 一、制度创新:构建 “登记 — 运用 — 保护” 全链条闭环 意见突破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框架,针对数据要素特性,建立覆盖权属确认、流通交易、权益保护的新型制度体系。 关键制度设计: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设立长三角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中心,实现 “一码贯通”(登记码、信用代码、事业单位登记号),初次审查时限压缩至 10 个工作日; 实施数据分类登记,对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制定不同审查标准,敏感数据需经脱敏处理方可登记。 登记信息共享: 打通 “法护知产”“浙里金融” 等平台,法院、金融机构可实时查询数据权属状态,解决数据交易 “确权难” 问题; 建立登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数据内容变更、主体变更需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确保权属清晰可溯。 权益保护强化: 明确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作为司法审判、行政执法的初步证明,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倒置,赔偿金额可按登记价值的 3-5 倍主张; 网络服务提供者需对侵害数据权益行为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否则承担连带责任,2027 年数据侵权案件查处效率提升 50% 以上。 二、全域运用:数据要素赋能千行百业 意见聚焦企业、产业、公共服务三大场景,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 场景应用解析: 企业数据资产管理: 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贯标试点,培育 500 家以上 DCMM 三级企业,指导阿里巴巴、海康威视等企业建立数据资产台账; 允许数据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无形资产入账,在科创板、北交所上市估值中,数据资产权重可占 20%-30%。 产业数字化转型: 在 “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广数据知识产权标识关联,吉利汽车、海亮集团等链主企业可通过登记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资产; 建设 10 个以上产业数据大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数据,中小企业可通过授权使用获取研发设计、市场分析等服务,降低创新成本 30%。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 授权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登记公共数据知识产权超 2000 项; 在金融服务领域试点 “数据知识产权 + 普惠金融”,企业凭登记证书可申请最高 500 万元纯信用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2 个百分点。 三、生态构建:技术、金融、服务多维支撑 意见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构建技术支撑、金融创新、服务保障三大生态体系,破解数据 “不敢用、不会用、不好用” 难题。 生态支撑体系: 技术赋能: 研发数据知识产权智能审查系统,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登记信息上链存证,防伪准确率达 99.9%; 建设 “数据知识产权数字孪生平台”,模拟数据流通场景,评估交易风险,提供合规性审查建议。 金融创新: 开发 “数据资产质押贷”“数据保险” 等产品,杭州银行、网商银行等试点数据知识产权融资,单户授信额度最高 1 亿元; 设立 50 亿元数据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对数据交易违约、侵权损失等风险按 50% 比例补偿,降低金融机构参与门槛。 服务保障: 培育 100 家以上数据合规评估、价值评估第三方机构,制定《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标准》,规范市场服务; 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专家库,吸纳高校教授、企业高管、法官等 200 人以上,为数据权属争议、价值评估提供专业意见。 四、区域协同与风险防控:打造数据治理示范高地 意见立足浙江数字经济优势,推动数据知识产权改革与自贸试验区、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建设联动,同时筑牢安全底线。 区域与安全策略: 跨境数据流通:在浙江自贸试验区试点数据知识产权跨境登记互认,允许通过 “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 的企业数据出境,2027 年数据跨境交易额突破 100 亿元; 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委员会,对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个人隐私的数据交易进行前置审查,违规行为最高可处年营业额 5% 罚款; 长三角一体化:与上海、江苏、安徽共建数据知识产权 “四地互认” 机制,统一登记标准、共享审查结果,形成长三角数据要素流通 “高速路”。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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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招商】浙江省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 “全链条” 保障体系 守护城市安全底线
浙江省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 “全链条” 保障体系 守护城市安全底线 核心提示 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 2025 年安全应急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 4500 亿元,培育 2200 家专精特新企业,打造 “杭州数字安防”“江山消防” 等区域品牌,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筑牢安全屏障。 一、重点领域聚焦:四大板块构建产业集群 意见瞄准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安全服务四大领域,推动产业专业化、智能化、品牌化发展。 细分领域突破: 安全防护类: 材料研发:在宁波、嘉兴发展防火阻燃纤维、防辐射涂层等新材料,支持宁波大成新材料、浙江金瑞泓等企业攻关航空级防护材料; 个体防护:温州、台州集聚 300 余家安全帽、防护服生产企业,推动 “浙江制造” 防护产品通过欧盟 CE、美国 NIOSH 认证,出口额年增 15% 以上。 监测预警类: 自然灾害:在衢州、丽水布局地质灾害监测传感器、气象雷达制造,支持海康威视开发森林火灾红外监测系统,预警准确率超 95%; 安全生产:杭州、绍兴企业主导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设备市场,产品覆盖全国 80% 以上化工园区,2027 年智能监测装备产值突破 800 亿元。 应急救援类: 生命救护:苏州、无锡企业研发的心肺复苏机器人、移动医院装备已列装国家应急队伍,支持鱼跃医疗、迈瑞医疗浙江基地扩大产能; 特种装备:江山消防产业集群拥有 200 余家企业,生产消防车、消防无人机等全系列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超 30%,目标打造 “中国消防装备第一城”。 安全服务类: 评估检测:在杭州滨江区建设国家级安全应急产品质检中心,提供防爆认证、耐火测试等一站式服务,认证周期压缩至 15 个工作日; 培训演练:安吉、德清建设 5 个以上国家级应急演练基地,开发 “VR+AR” 模拟培训系统,年培训各类应急人员超 10 万人次。 二、产业升级路径:创新驱动与集群发展双轮并进 意见提出 “研发创新 — 数字化转型 — 品牌建设” 三大路径,推动安全应急产业从 “制造” 向 “智造”“质造” 升级。 关键任务解析: 研发创新体系: 设立 “揭榜挂帅” 项目库,在无人直升机救援、深海油气泄漏处置等领域发布 100 项以上技术需求,单个项目最高补助 500 万元; 建设 5 个省级安全应急重点实验室、10 个产业创新中心,推动浙江大学、中国美院等高校成立安全应急研究中心,2027 年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 5%。 数字化转型: 推广 “工业互联网 + 安全生产” 模式,在全省高危行业企业部署智能监控系统,事故发生率下降 20% 以上; 开发 “浙江安全应急大脑” 平台,整合气象、交通、医疗等数据,实现突发事件 “监测 — 预警 — 处置” 全流程数字化,响应时间缩短至 10 分钟以内。 品牌与标准建设: 培育 “品字标浙江制造” 安全应急产品 300 个以上,“杭州数字安防”“江山消防” 成为国际认可的区域品牌; 主导制定 10 项以上国际标准、50 项以上国家标准,在无人机反制、危化品运输监测等领域掌握标准话语权。 三、能力储备与场景应用:构建平战结合保障网络 意见突出 “平时服务、急时应急”,从产品储备、场景应用、社会参与三方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保障能力建设: 物资与产能储备: 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帐篷、呼吸机、无人机等 500 余种物资,重点企业保留 20% 以上产能用于应急调度; 认定 100 家以上应急物资定点生产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确保 3 天内可调度千万级应急物资。 典型场景应用: 城市安全:在杭州钱江新城试点 “智慧消防” 系统,接入 20 万 + 传感器,实现火灾自动报警、人员疏散引导一体化; 自然灾害:在舟山群岛部署海洋气象监测浮标、海啸预警系统,构建 “空天地海” 立体监测网,重大灾害预警提前量超 30 分钟。 社会力量动员: 培育 100 支以上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政府购买服务金额年增 20%,鼓励企业、社区组建志愿应急小组; 开展 “安全应急进万家” 活动,发布家庭应急物资清单,推广灭火器、应急电源等产品,家庭应急储备普及率超 30%。 四、政策保障:财政、金融、监管多维发力 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意见从资金、技术、监管三方面出台硬核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政策工具箱: 财政支持: 省级财政每年安排 20 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首台(套)应急装备研发,给予最高 50% 补助,单个项目可达 2000 万元; 对安全应急产业基地给予土地出让金 50% 返还、税收留存部分 80% 奖励,吸引企业集聚。 金融创新: 开发 “应急装备贷”“安全责任险” 等产品,银行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授信额度提高 30%,保险费率下浮 20%; 设立 100 亿元安全应急产业基金,重点投资无人机救援、智能监测等领域,目标 3 年内培育 10 家以上上市公司。 监管优化: 建立安全应急产品 “白名单”,政府项目优先采购名单内产品,允许中小微企业凭订单合同申请政府采购预付款;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品设置 1 年 “观察期”,期间不予行政处罚,鼓励企业大胆创新。 参考资料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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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招商】浙江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浙江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构建全周期管理框架 为强化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推动区域商贸流通与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浙江省财政厅联合省商务厅制定《浙江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由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聚焦 “公开透明、精准聚焦、讲求绩效” 原则,实施期限为三年,到期后开展绩效评价以动态调整政策。 《办法》确立 “财政部门 + 商务主管部门” 协同管理机制:省财政厅负责预算分配、资金下达及绩效管理;省商务厅牵头项目申报、合规性审核及监督检查。市、县两级部门承担项目储备、真实性审核及资金拨付职责,资金申报单位需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合规推进。 二、四大支持方向:锚定商务发展核心领域 《办法》围绕 “贸易、投资” 双轮驱动,划定四大重点支持方向: 商贸流通高效畅通:聚焦流通体系建设、内需消费提振,支持消费新模式培育与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创新。 国际贸易稳中提质:涵盖国际营销体系建设、出口信保补助、进口贴息等政策,助力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发展外贸新业态及数字贸易。 招大引强突破:强化外资项目引进,支持地方招商引资,打造内外资集聚高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 高水平走出去:服务 “一带一路” 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全球产业分工,提升境外投资合作水平。 三、差异化分配机制:兼顾统筹与精准 专项资金采用 “因素法 + 项目法” 双轨分配模式: 因素法:针对省市县联动领域,综合考量工作任务、绩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市、县(市)分配资金,突出全省统筹与动态调整。 项目法:通过竞争性遴选确定示范项目,聚焦 “以点带面” 领域,择优支持储备扎实、带动性强的优质项目,明确补助标准及实施路径。 《办法》严禁资金用于人员经费、楼堂馆所建设等非专项用途,确保专款专用、规范安全。 四、全流程管理:从申报到绩效闭环 申报与审核:省级部门于每年 10 月底前启动申报,市县初审后提交省级合规性审查,必要时引入中介机构与专家评审,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分配方案。 资金下达:省财政厅于 11 月底前预下达不低于 70% 资金,预算批复后 60 日内正式下达,同步明确使用方向与绩效目标。 使用与监管:市县需建立项目储备库,优先支持库内项目,重大项目可预拨资金并清算;结余结转资金按规定回收统筹。 绩效管理:省级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抽评结果作为预算调整依据;市县负责绩效自评与运行监控,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 五、政策衔接与实施保障 《办法》自 2024 年 3 月 20 日起施行,取代 2018 年印发的《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标志着省级商贸财政资金管理进入精细化阶段。未来,浙江将通过定期评估与动态调整,持续优化资金配置,为外贸稳规模、外资扩增量、内需促升级提供长效支撑。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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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招商】浙江德清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
浙江德清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 一、科技创新体系:打造 “车路云” 协同创新高地 为加速车联网技术研发与应用落地,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专项意见,支持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浙江德清)构建高能级创新生态。方案明确,依托莫干山地信实验室、国家测绘工程研究中心等载体,聚焦开放统一的车路云架构、车载智能化融合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在技术攻关层面,先导区重点突破车规级激光雷达、高精度定位、5G 车联网通信等技术,支持企业申报省级重大科技计划,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同时,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建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服务平台,推动 “路 — 云 — 网 — 图” 基础设施共享,加速科研成果转化。 二、产业发展路径:构建车联智造产业集群 方案提出,支持德清县申报 “万亩千亿” 新产业平台,聚焦北斗地信、车联网、智能交通装备等领域,打造车联智造产业创新发展平台。通过引入国内外顶尖团队与行业标杆企业,加强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储备,推动智能传感器、车载计算平台等核心产品产业化。 在资金支持方面,浙江省将设立 “地理信息 +” 产业基金,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时,加强高校学科建设,增设车联网、自动驾驶等专业,培养复合型人才,完善产业创新生态。 三、公共服务能力:夯实测试认证与数据服务基础 测试运营资质:提升德清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功能,打造省级智能网联测试基地,争创国家级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推动测试运营机构规范化与互认机制建设,依法开展公开道路测试。 检测认证机构:支持联合国内外知名机构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设立省级车联网无线电设备检测机构,探索车联网试验频率使用权申请,完善检测标准体系。 高精地图与数据开发:试点高精地图动态获取与更新机制,搭建数字孪生平台,建立数据闭环管理与开放应用制度;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推进车联网数据融合开发,建立数据运营机制。 四、应用场景拓展:从示范试点到规模化推广 方案明确,提高 C-V2X 车端渗透率,引导省内车企研发网联化车型,支持存量车辆后装改造;扩大高速公路测试范围,探索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等应用场景,推动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领域示范落地。 在标准化与保险创新方面,支持德清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建设智能网联标准化技术组织;指导保险机构开发知识产权保护、财产责任等专属保险产品,为技术推广提供风险保障。 五、保障机制:构建省市县协同推进体系 在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下,建立 “省级指导、市级协调、县级落实” 工作机制,德清县作为建设主体,需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深化政策创新,形成可复制经验。同时,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数据运营管理,支持先行先试高速无人测试等前沿场景,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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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招商】杭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解读
杭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解读 一、扩大有效投资:激活经济增长主引擎 杭州市以 “千项万亿” 工程为抓手,2024 年计划推进省、市重大项目 120 个、800 个,分别完成投资 800 亿元、2200 亿元,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3%。政策明确,优先保障 10 亿元以上市本级产业项目、1 亿元以上区县项目要素供给,通过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加速审批,确保 “应保尽保”。 在财政支持方面,市级财政安排 177.1 亿元,重点投向民生设施、城市基建、重大交通项目及产业基金,同时积极争取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储备专项债需求 300 亿元以上,强化用地、用能保障,全年计划供应建设用地 6 万亩,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 100 万千瓦以上。 二、科技创新驱动:打造区域创新策源地 杭州深入实施 “315” 科技创新体系,2024 年研发投入强度目标 3.95%,新增高新技术企业 2000 家。政策提出,对省以上实验室、五星省实验室给予配套补助,支持企业组建技术创新中心并按省补 2 倍配套;落实高校 “双一流” 建设财政支持,推进西湖大学、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 在企业培育方面,实施研发投入分档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研发投入最高 5% 补贴(单企 200 万元),规上企业最高 300 万元;支持企业建设海外研发机构、引进研发总部,对新雏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 50 万元、20 万元奖励,构建 “初创 — 高企 — 领军” 企业梯度。 三、产业生态圈建设: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聚焦智能物联、生物医药等五大产业生态圈,市级财政安排 26.7 亿元,支持未来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首台(套)装备攻关等项目。政策明确,工业用地出让比例不低于 35%,探索 “工业 + 商服” 混合用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1.5 万亩以上,试点 “工业上楼” 容积率提升至 3.5,为制造业提供低成本空间。 同时,加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先进制造业,确保民间投资占比 75% 以上;强化金融支持,2024 年力争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800 亿元,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 7.5% 以上,建设中国数谷与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 四、现代服务业升级:培育经济新动能 杭州市财政安排 23.9 亿元支持服务业发展,重点打造 18 个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争创省高能级平台;培育数字经济领域领军企业,对首次入选 “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 给予 200 万元奖励,支持软件首版次产品推广与工业设计产业提升。 在文旅融合方面,推进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支持 5A 级景区创建与乡村旅游发展,允许工业退转型用地用于文旅项目,落实 “平急两用” 旅游设施用地政策;打造国际会展之都,招引 30 场国际展会落户,提升 “赛会经济” 影响力。 五、交通枢纽与乡村振兴:夯实发展底盘 交通领域计划完成投资 500 亿元,推进轨道交通、运河航道整治等工程,新辟洲际航线 2 条,恢复境外航班至疫情前 90%;实施 “四好农村路” 2.0 版,建设农村物流配送体系,保障农村充电设施布局。 乡村振兴方面,市级财政安排 27.6 亿元,聚焦粮食安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 2 万亩,改造提升 4 万亩,培育 “土特产” 全产业链,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 “飞地经济”,实现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 80 万元、经营性收入 50 万元以上全覆盖。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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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招商】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新规
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新规 一、总则:明确资金定位与管理原则 为规范省级水利资金使用,浙江省财政厅联合省水利厅修订《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用于水利重大专项、重大工程、一般项目及管理任务,实施期限三年,到期绩效评价后动态调整。 管理遵循 “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绩效” 原则,省财政厅负责预算安排与资金监管,省水利厅牵头项目审核与绩效评价,市县部门承担项目储备、实施及资金拨付责任,确保 “资金跟着项目走、绩效跟着资金走”。 二、支持范围:分层分类精准发力 重大专项与工程:包括骨干排涝、大中型水库新建扩建、引调水工程等,按核定投资 30%-50% 补助,山区 26 县项目提高至 50%,海塘安澜工程按专项细则执行。 一般水利项目:涵盖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小 1 型 600 万元 / 座)、水土流失治理(50 万元 / 平方公里)、中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按定额标准结合任务量、绩效因素分配。 水利管理任务:以奖代补支持工程运行管护、水旱灾害防御、水利信息化等,依据上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安排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 三、资金分配与使用:兼顾公平与效率 专项资金采用项目补助、因素法、绩效补助等方式:重大项目按投资比例补助,一般项目按任务量与绩效挂钩,管理任务按考评结果奖励。严禁用于城市景观、人员经费等非水利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市县需建立项目库动态管理,重大项目需省级规划依据,一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省级于 11 月底前预下达 70% 资金,预算批复后 60 日内正式下达,市县需在 60 日内分解落实并公开信息。 四、监管与绩效: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 省级建立绩效指标体系,开展重点抽评,结果作为预算调整依据;市县负责绩效自评与运行监控,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监督。对预算执行滞后、存在违规问题的项目暂停补助,整改达标后方可重新申请。 《办法》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取代 2020 年旧版,标志着浙江水利资金管理向 “精准化、绩效化、规范化” 迈进,为水安全保障、生态治理等提供坚实支撑。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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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招商】浙江省商务厅印发 2023 年版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
浙江省商务厅印发 2023 年版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 一、政策背景:深化 “地瓜经济” 提能升级 为深入实施浙江省 “地瓜经济” 提能升级 “一号开放工程”,构建 “双循环” 新发展格局,浙江省商务厅联合发展改革委、经信局等 5 部门,于 2023 年 12 月修订发布《浙江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 年版)》。该目录是继 2021 年版之后的再次更新,旨在进一步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核心内容:明确支持领域与实施路径 新版目录聚焦三大重点领域: 先进技术与服务:涵盖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等前沿技术,鼓励企业引进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检测系统等关键技术。 重要装备与零部件:包括高端数控机床、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生物医药生产设备等,助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资源性产品与消费品:支持进口优质农产品、稀缺矿产资源及高端消费品,满足国内市场多元化需求。 政策实施方面,目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进口项目给予关税减免、资金补贴等支持,并要求各地商务部门建立 “一对一” 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对接海外资源。浙江省商务厅负责人表示,新版目录突出 “精准化” 导向,新增 “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数字贸易服务” 等新兴领域,契合浙江 “双碳” 目标与数字经济发展需求。 三、战略意义:助力产业链强链补链 此次目录修订是浙江省落实 “扩大开放” 战略的重要举措。数据显示,2022 年浙江省进口额达 8792 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进口占比同比提升 5 个百分点,显示进口对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目录发布后,省内企业可依托 “单一窗口” 平台便捷申报,享受政策红利。 浙江省商务厅强调,各地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利用进口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防范关键技术 “卡脖子” 风险。下一步,将建立进口项目动态评估机制,根据产业需求及时调整目录内容,确保政策精准滴灌实体经济。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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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招商】浙江省六部门联合发文 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浙江省六部门联合发文 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政策出台:破解中小企业参与工程难题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浙江省财政厅联合经信厅、建设厅等 6 部门于 2023 年印发《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聚焦解决中小企业在工程领域参与度低、竞争压力大等问题,明确多项支持措施。 二、核心条款:细化预留份额与实施方式 通知围绕 “扩份额、降门槛、优服务”,提出具体政策: 预留份额标准:400 万元以下适宜中小企业承接的工程,须 100% 预留;超过 400 万元的项目,预留比例不低于 40%,可通过整体预留、分标段、联合体、分包等方式实施。 资格认定优化:简化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要求,允许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声明,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不得低于 30%。 监督保障机制:建立政府采购云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实时监测预留份额落实情况,对未达标项目自动预警,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 三、实施影响:激发中小企业市场活力 据浙江省财政厅数据,2022 年全省政府采购工程规模达 2000 亿元,其中中小企业中标额占比仅 35%,政策实施后有望提升至 50% 以上。某建筑企业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了操作细则,尤其是联合体和分包模式,为中小企业参与大型项目创造了条件。 通知强调,各部门需在预算编制、招标文件审核、合同管理等环节嵌入中小企业支持条款,确保政策 “应享尽享”。下一步,浙江省将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问责,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环境建设。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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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招商】制度创新赋能:浙江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评估细则解读
制度创新赋能:浙江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评估细则解读 一、政策背景:构建进口贸易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为深入贯彻 “稳外贸、稳外资” 决策部署,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浙江省商务厅等 9 部门联合制定《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评估细则(试行)》,旨在通过科学评估,引导示范区和平台提升能级,打造国际一流的进口贸易生态。 作为全国首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地,浙江省近年来进口规模持续扩大,2022 年进口额达 8962 亿元,同比增长 11.3%,占全国进口总额的 7.2%。然而,部分示范区存在进口来源单一、业态创新不足等问题,细则的出台将为破解这些难题提供制度保障。 二、评估体系:多维指标引领高质量发展 细则构建了 “综合发展 + 创新示范 + 附加分” 的三维评估体系,突出 “量化指标 + 特色案例” 双驱动: 1. 进口综合发展(80 分) 规模与结构:年平均进口额超 100 亿元得 20 分,“一带一路” 来源地每新增 1 个加 2 分,引导扩大进口规模并优化来源结构。2022 年,义乌进口商品城 “一带一路” 国家商品销售额增长 25%,据此可获额外加分。 主体培育:省级进口平台每新增 1 个加 2 分,年进口额超亿企业每新增 1 个加 2 分,推动形成 “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 的进口主体格局。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 2022 年新增亿元级进口企业 15 家,成为主体培育的典型案例。 2. 创新示范效应(20 分) 允许示范区从管理体制、主体培育、进口业态、金融保险、公共服务五大维度自选创新案例。例如,宁波保税区依托 “单一窗口” 实现进口货物通关时间压缩 40%,其 “监管制度创新” 案例被商务部列为全国推广经验。 3. 附加分(20 分) 对获得国家级表彰、媒体报道的示范区给予加分,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负面曝光的实施扣分甚至一票否决,树立 “奖优罚劣” 的鲜明导向。 三、平台分类评估:精准施策激发主体活力 针对进口交易、展贸、供应链、促进服务四大类平台,细则设置差异化指标: 跨境电商进口平台:入驻商户数每增 1 个加 0.3 分,引导集聚中小商家形成生态集群。2022 年,杭州网易考拉平台入驻商户达 3000 家,较基准年增长 30%,在该项指标中获满分。 进口展贸平台:展会面积每新增 100 平方米加 1 分,成交额每超基准 200 万元加 1 分,推动进博会溢出效应落地。2022 年,温州进口商品展面积达 5 万平方米,成交额突破 12 亿元,成为展贸平台标杆。 供应链平台:高新技术产品进口占比超 50% 得 10 分,鼓励引进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等战略物资。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 2022 年高新技术产品进口额增长 35%,为产业升级提供了强力支撑。 四、实施路径:以评促建推动制度型开放 细则明确 “主体自评 — 地市初评 — 省级终审” 的三级评估流程,要求示范区提交包括进口额、来源地、创新案例在内的 10 余项佐证材料。浙江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评估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旨在通过 “以评促建”,推动示范区在以下三方面实现突破: 制度创新:复制推广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保税展示交易” 等改革试点经验,打造更具竞争力的进口营商环境。 业态融合:推动 “进口 + 直播电商”“进口 + 保税维修” 等新业态发展,2022 年浙江保税直播销售额达 200 亿元,成为消费新增长点。 区域协同:加强长三角进口联盟建设,与上海自贸区、江苏自贸试验区联动,构建 “买全球、卖全球” 的供应链网络。 作为 “双循环” 战略的重要支点,浙江通过细则实施,正逐步从 “出口大省” 向 “进出口均衡发展强省” 转型。未来,随着评估工作的深入推进,全省进口贸易将在制度创新中释放更大活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 “浙江经验”。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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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招商】浙江出台新政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建设
浙江出台新政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建设 顶层设计构建创新生态 为深入实施 “315”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指导意见》,从认定标准、政策支持、服务保障等方面出台 20 条具体措施,旨在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提升外资研发中心能级。 根据意见,外资研发中心认定需满足 “外商投资设立”“明确研发领域”“累计研发投入 200 万美元以上” 等条件,涵盖独立法人、企业内设部门等形式。政策聚焦三大目标:到 2027 年,新增认定外资研发中心 200 家,世界 500 强设立的研发中心不少于 20 家,外资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较 2022 年增长 30% 以上,形成 “引进一个、带动一串、辐射一片” 的创新效应。 多维政策激发研发活力 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意见提出多项 “真金白银” 举措:对跨国公司或世界 500 强设立的研发中心,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 3% 给予奖补,最高可达 5000 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研发中心,按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 5% 给予最高 5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税收优惠上,免征进口科研用品关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 15% 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便利化服务方面,简化科研物资通关流程,允许暂时进出境测试车辆延期最多 3 次;支持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开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绿色通道;在人才政策上,为外籍科研人员提供最长 5 年工作许可,其子女可优先入学公办学校,构建 “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的人才环境。 优化环境打造开放高地 意见特别强调构建协同创新生态,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与高校共建产业学院、联合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支持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例如,允许外资研发中心参与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内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破除创新主体间的政策壁垒。 浙江省商务厅负责人表示,外资研发中心是 “地瓜经济” 提能升级的重要载体,此次政策突出 “精准滴灌”,既注重招大引强,也关注中小外资企业研发需求,通过税收、金融、用地等全要素保障,打造国际一流的创新生态。数据显示,截至 2022 年底,浙江已有外资研发中心 150 家,其中世界 500 强设立 35 家,此次政策有望进一步激发外资研发投入热情。 规范管理确保政策落地 意见明确了 “省商务厅牵头认定、各部门协同推进” 的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一次集中认定,建立 “能进能出” 的动态管理体系。对连续一年未开展实质研发的中心,将撤销认定资格,确保政策资源精准投向优质创新主体。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浙江正成为外资研发中心布局的热土。此次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浙江从 “引进外资” 向 “引进外资创新能力” 的升级,为打造全球影响力的科创高地奠定坚实基础。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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