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浙江招商】浙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

    浙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 顶层规划构建充电网络 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浙江省发布《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明确到 2025 年建成充电桩 230 万个以上,其中乡村不少于 90 万个,构建 “城市五分钟、城乡半小时” 充电圈,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向县域及乡村延伸。 方案提出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原则,以县(市、区)为单元编制充电设施规划,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与乡村建设布局,重点在大型村镇、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区域布局公共充电站,实现 “县县全覆盖、乡乡有充电桩”。特别强调老旧小区 “愿装尽装”、新建小区 100% 预留充电条件,破解居民区充电难题。 补齐短板推进城乡均衡 在乡村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方案将其纳入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工程,支持在村委会、文化礼堂等公共区域建设集中充电场站,鼓励村民参与 “共建共享”,探索 “多车一桩” 分时共享模式。针对公路沿线,要求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占比达小客车车位 20%,普通公路驿站、加油站等同步布局充电设施,解决长途出行 “续航焦虑”。 在技术创新方面,鼓励推广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推动车网互动(V2G)试点,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开展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提升电网调节能力与充电效率。 提升运维优化服务体验 方案建立 “一键找桩” 全省统一监管平台,整合全省公共充电桩数据,提供定位导航、预约充电、费用结算等一站式服务,实现与国家及长三角平台互联互通。同时,落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 “僵尸桩” 动态清理机制,确保设施利用率达 80% 以上。 在服务网络建设上,鼓励车企、经销商、维修商组建下乡服务联盟,在县域建设集销售、维修、充电于一体的共享服务中心,提供 “最后一公里” 应急抢修服务,力争实现乡镇维修需求半小时响应。针对二手车市场,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残值评估体系,规范电池回收利用,消除消费者后顾之忧。 政策扶持激发消费潜力 为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方案提出多项激励措施:落实国家购置税减免政策,允许地方发放消费券补贴购车;对公共领域用车,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不低于 50%;在充电价格上,执行峰谷电价,2030 年前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免收容量电费,降低用户使用成本。 在要素保障方面,明确充电设施用地按工业用地或公共设施用地优先供应,支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引导金融机构开发 “充电设施建设贷” 等产品。预计 2023—2025 年,全省农村配电网投资不低于 300 亿元,确保充电桩接电 “零障碍”。 打造新能源汽车下乡 “浙江模式” 此次行动方案是浙江落实 “双碳” 目标的重要抓手,通过 “建桩、造车、育人” 协同推进,构建 “充电设施网络 — 销售服务网络 — 产业生态网络” 三位一体发展格局。数据显示,2022 年浙江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60 万辆,占全省汽车销量 30%,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正成为拉动消费、促进乡村振兴的新引擎。 随着方案实施,浙江有望率先实现 “县乡充换电网络全覆盖、新能源汽车服务全链条贯通”,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城乡一体化充电设施建设经验,助力 “双碳” 目标早日实现。

    2023-07-24

  • 【2023年浙江招商】某省推进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三年计划

    某省推进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三年计划 一、总体目标明确发展方向 为加强外经贸领域风险防范,提升外经贸企业合规竞争力,加快推动开放强省建设,某省制定《推进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 到 2023 年,该省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合规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中国(某省)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形成覆盖外经贸企业的合规机制和培育路径,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增强。外经贸合规组织体系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完备、工作流程规范的先行企业达到 100 家。率先建立适应外经贸发展需求的合规人才培养机制,培育形成外经贸企业合规竞争新优势。 二、重点领域合规工作部署 外经贸企业合规是指该省企业跨境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外经贸领域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商业惯例、监管规定、行业准则、道德规范等要求。重点开展以下领域合规工作: 企业出口合规: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构建出口管制合规管控体系,包括合规风险评估、合规资源、合作伙伴及产品管理信息化,合规筛查自动化,合规管控平台一体化等,避免违规事项发生。(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 境外经营合规:建立该省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引导企业遵守境外经营行为发生地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行业准则,重点包括对外货物和服务贸易、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境外日常经营等行为,督促企业健全合规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外办、省国资委、省贸促会、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 境外上市合规:引导境外上市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注重网络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反洗钱、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行业性监管政策等合规。做好境外上市公司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浙江证监局,各设区市政府) 跨境电子商务合规: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合规指引,提升企业应对境内外贸易风险能力。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智库和服务联盟,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出海专项行动。推动该省企业参与国家和国际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制定,提升标准话语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各设区市政府) 三、主要举措推动落实 分类分层,探索培育先行企业:以行业龙头优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出口前 100 强和进口前 50 强自营进出口企业、本土前 50 强跨国公司为重点,培育一批合规先行企业。企业培育名单实行年度动态调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 关口前移,强化合规预警处置:加强国际税收、跨境支付、跨境金融、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海关事务、知识产权、数据保护、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救济、反商业贿赂等领域国际经营风险预警,提供应对指导和服务。提升重点行业、优质企业合规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强化突发合规事件处置属地责任,提供前期咨询、事中指导和后期评估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贸促会、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各设区市政府) 数字化引领,搭建合规服务平台:强化数字赋能,依托 “订单 + 清单” 监测系统,联合律师事务所、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等第三方机构建立合规业务平台,发布全球经贸规则和预警信息,开展企业远程测评和诊断。搭建合规风险识别产品对接平台,发布外经贸企业合规指引,创新开展小微企业合规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 加强培训,提升合规能力水平:启动合规引领新航程专项培训,联合专业机构、研究机构常态化开展合规人才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系列培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合规检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贸促会,各设区市政府) 创新举措,加强合规人才培养:提升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服务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实施外经贸企业合规人才培育工程,提升合规人才专业化水平。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符合经贸新规则要求的合规管理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 四、保障措施强化执行 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统筹推进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省商务厅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加强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工作引导和政策支持力度,对合规建设先行企业给予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持。加强省内合规风险应对专业机构建设,建立对外贸易、跨境投资合作、外汇管理等涉外领域专家库。 建立评估机制:建立企业合规绩效评估监测系统,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分领域、分区域企业合规评估,发布监测报告。建立外经贸企业合规经营指数指标体系,发布年度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报告。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合规宣传普及力度,营造企业重合规的氛围。

    2023-06-25

  • 【2023年浙江招商】浙江省出台超常规政策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浙江省出台超常规政策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一、总体要求:锚定开放新高度 构建外资集聚新格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浙江省近日印发《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明确以 “地瓜经济” 提能升级 “一号开放工程” 为引领,坚持 “引进来” 与 “走出去” 并重,通过超常规举措实现外资 “增总量、优结构、扩渠道、强服务”,全力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指导思想:双轮驱动激活开放新动能 文件强调,要统筹高水平 “走出去” 闯天下与高质量 “引进来” 强浙江,聚焦先进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跨国公司总部等重点领域,通过政策叠加、要素保障、服务优化等手段,打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浙江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指出,此举是应对全球产业链重构、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关键抓手,旨在通过外资引领推动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 (二)主要原则:存量增量并重 安全发展统筹 政策明确 “稳住存量、做大增量” 原则,鼓励存量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对新招引重大项目给予额外支持,且省级资金不抵顶地方优惠政策。同时强调 “统筹兼顾、确保安全”,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要求享受政策的外资项目一年内不得撤资或转内资,确保外资利用规范有序。 二、六大工作举措:靶向发力精准招引优质外资 (一)先进制造业:重奖龙头项目 强化技术升级 针对外资总投资 1 亿美元以上、首年实际利用外资 3000 万美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省级财政按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 3% 给予奖补,累计最高可达 2 亿元。对企业以增资或利润再投资形式实施技术改造、年度外资达 3000 万美元以上的,享受同等政策。此举旨在吸引高端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龙头企业落户,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 (二)现代服务业:分类施策支持 优化产业结构 对当年实际利用外资 1 亿美元以上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如信息技术、研发设计),按 1% 比例奖补,最高 1 亿元;其他服务业外资项目按 7‰奖补,同等限额。政策重点瞄准数字经济、商务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着力提升服务业国际化水平,与先进制造业形成协同发展格局。 (三)总部经济:聚焦跨国公司 打造功能性枢纽 对跨国公司或世界 500 强企业在浙设立的区域总部、外资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经认定后按年度外资额 3% 奖补,累计最高 5000 万元(中国境内总部企业除外)。该政策旨在吸引全球产业链 “链主” 企业集聚,提升浙江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打造亚太地区总部经济新高地。 (四)产业基金:放大资本杠杆 强化要素配套 鼓励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参与重大外资项目投资,在收益分配上加大让利力度。对为招引外资项目建设的基础设施,省级按 “一事一议” 给予融资贴息支持。此举通过市场化手段撬动社会资本,解决外资项目落地的资金和配套问题,增强投资吸引力。 (五)平台赋能:激活开发区引擎 强化考核激励 完善开发区考核体系,提高外资指标权重,对招引外资突出的平台通报表彰并纳入绩效考核。支持各市加大对开发区的考核激励,推动高能级平台成为外资集聚主阵地。数据显示,2022 年浙江开发区利用外资占全省 85% 以上,政策将进一步放大平台优势。 (六)全球招商:开展 “投资浙里” 系列活动 2023 年计划组织赴境外招商团组不少于 200 个,支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境外重点地区举办推介活动,提升驻美、日、德、新加坡等商务代表处功能,便利商务人员出入境。通过 “走出去” 精准对接全球资本,“引进来” 优质项目,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招商网络。 三、工作保障:全链条服务筑牢外资发展根基 (一)要素保障:优先支持重大项目 强化资源统筹 建立重大外资项目库,对总投资 1 亿美元以上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在用地、用能、环保等方面给予倾斜,争取国家层面要素保障。对特别重大项目实行 “一事一议”,统筹绿色电力供应,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 3.0 版,实现审批服务高效化、智能化。 (二)营商环境:全周期服务外资企业 解决后顾之忧 建立重大外资项目领导挂钩机制,开展外资企业高层次人才关爱行动,提供签证延期、工作许可 “一口受理”、子女教育等便利,支持建设国际化社区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政策明确,外资企业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待遇,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队伍建设:市场化激励 专业化培养 允许招商部门对非公务员岗位实行灵活激励,对引进外资贡献突出的中介机构给予奖补,每年通报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劳模评选。同时实施招商引资培训工程,建立产业招商联盟和智库,打造懂产业、精政策、善沟通的专业队伍。 (四)监督落实:严管资金使用 确保政策实效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对使用效率高的地区褒扬激励,低效地区通报督促。明确金融、房地产类项目不享受政策,防止资金滥用。政策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将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确保精准发力、持久见效。 此次政策出台,是浙江省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实践,通过 “真金白银” 的支持和 “无微不至” 的服务,释放出强烈的稳外资信号。随着各项措施落地,浙江有望在吸引全球优质资本、推动产业升级上迈出更大步伐,为全国外资工作提供 “浙江经验”。

    2023-04-04

  • 【2023年浙江招商】浙江省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 激发创新活力

    浙江省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 激发创新活力 一、政策出台:构建科技资金管理新体系 为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使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浙江省财政厅、科技厅联合印发《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分配方式及监管机制,为区域科技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该办法依据财政部、科技部相关规定,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旨在支持和引导地方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创新能力。资金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和 15 大战略领域,优先支持预期绩效显著的平台和项目,严禁重复支持已获中央或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支持方向:四大领域精准发力 办法明确引导资金支持四个方向: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前沿科学研究,每项补助不超过 300 万元,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领域。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支持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每项补助不超过 500 万元,推动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基础设施升级。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促进技术成果落地,每项补助不超过 300 万元,支持中试熟化、产业化示范等项目。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山区、海岛县(市、区)科技创新,每项补助不超过 500 万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于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的特别重大项目,补助标准不设上限,凸显 “集中力量办大事” 的原则。 三、管理机制:全过程规范资金使用 在资金分配上,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以项目法为主。省科技厅负责项目征集、评审和立项,省财政厅负责资金分配和预算管理,市县科技、财政部门负责项目推荐和监督。项目申报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 资金使用方面,严格参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要求,主要用于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严禁用于罚款、赞助、投资等支出。年度未支出资金按规定结转,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四、监督评估:绩效导向强化责任落实 办法建立了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省科技厅牵头开展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绩效突出的项目给予滚动支持,对验收不通过或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项目,按规定收回结余资金并追究责任。 同时,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拟分配到企业的资金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 7 日,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公开。 五、政策意义:激活创新资源要素 该办法的出台,是浙江省深入实施 “创新强省” 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规范资金管理,实现 “三个聚焦”:聚焦重点领域,集中资源支持战略新兴产业;聚焦绩效导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聚焦协同创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数据显示,2022 年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投入超 10 亿元,支持项目 200 余个,带动社会投资超 50 亿元,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平台建设。新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为浙江建设全球创新策源地提供有力支撑。

    2023-01-19

  • 【2023年浙江招商】浙江省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浙江省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一、总体要求:明确发展目标与原则 为提升综合保税区开放水平,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实现设区市综合保税区全覆盖,三分之一的综保区进入全国 A 类行列,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意见以 “开放融合、数字引领、创新驱动、量质并举” 为原则,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聚焦 “五大中心” 功能定位(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推动综保区与自贸试验区、开发区等平台联动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的开放格局。 二、重点任务:五大领域突破创新 (一)优化功能定位与平台联动 错位发展产业集群: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制定综保区重点产业指导目录,优先引进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推动形成 “一区一策、一园一品” 发展模式。 深化区域平台协同:推动综保区与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平台联动,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实现政策互通、资源共享。 (二)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有序置换低效企业,优先保障龙头项目用地,承接高端制造业产业转移,延伸区外配套产业链,推动周边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升级。 建设研发设计创新中心:支持综保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研发,引进国际化医药研发机构,建设生物医药离岸研发基地,推动制造工厂向 “产研一体” 升级。 发展跨境贸易新业态:打造跨境电商中心仓,建立进出口退货通道,支持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文物艺术品保税展示,探索离岸贸易试点,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三)优化营商环境与要素配置 提升通关便利化:推行 “互联网 + 保税” 监管模式,扩大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应用范围,探索生物特殊物品一体化通关,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综保区内企业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推动铁矿石、天然橡胶等商品期货保税交割,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 强化要素保障:建立 “亩均效益” 差别化配置机制,在用地、用电、用能等方面实施激励政策,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混合用途规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保障措施:压实责任强化支撑 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设区市政府承担综保区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加大财政支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入区,推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为企业提供税收便利。 强化用地保障:优先保障综保区项目用地,盘活存量闲置厂房,支持企业通过加层、改造等方式增资扩产,灵活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 四、战略意义:构建双循环重要节点 意见的出台,是浙江省落实 “地瓜经济” 提能升级 “一号开放工程” 的关键举措,通过提升综保区发展质量,打造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数据显示,2022 年浙江综保区进出口额达 8000 亿元,占全省外贸比重超 30%,已成为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未来,随着政策落地,浙江综保区将在产业集聚、创新驱动、制度型开放等方面实现突破,为全国综保区高质量发展提供 “浙江经验”,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 “双循环” 新发展格局构建。

    2023-01-19

  • 【2023年浙江招商】浙江省绘就农业科技创新蓝图 赋能乡村振兴新路径

    浙江省绘就农业科技创新蓝图 赋能乡村振兴新路径 一、战略部署:锚定农业科技制高点 为深入实施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战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明确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构建 “技术、平台、人才、产业、体制” 五大优势,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农业科技创新高地。 (一)总体目标:分阶段夯实创新根基 意见提出 “两步走” 目标:到 2025 年,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 10 个以上,形成重大成果 100 项以上,主要农作物及畜禽良种覆盖率达 98%,农业劳动生产率达 6.5 万元 / 人,初步建成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到 2035 年,生物育种、农机装备等技术达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全国领先的农业原始创新策源地。 (二)政策导向:强化顶层设计与要素整合 浙江省将农业科技创新纳入 “两个先行” 战略布局,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重点支持种业振兴、数字农业等关键领域,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部署,为农业现代化注入创新动能。 二、创新体系:五大平台支撑产业升级 (一)实验室体系: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支持中国水稻所等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推进湘湖实验室等省级平台跨学科协同,强化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基础研究。目标到 2025 年,建成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3 个,省重点实验室达 50 个,形成 “国家 — 省 — 市” 三级实验室网络。 (二)技术创新中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围绕现代种业、农机装备等领域,整合产业链创新资源,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培育 30 家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聚焦生物育种技术攻关,推进智慧育种、制繁种技术研究,构建育繁推一体化体系,目标到 2025 年现代种业产值超 80 亿元。 (三)园区平台:打造成果转化高地 支持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建设,布局 30 家省农业科技园区,打造工厂化农业推广基地。通过 “科技园区 + 龙头企业 + 合作社” 模式,加速新品种、新技术落地,目标建成 2000 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全省农业提质增效。 三、产业融合:三大路径激活发展动能 (一)数字农业:构建智慧农业生态 推广 “农业产业大脑 + 未来农场” 模式,建设 400 家数字农业工厂、50 个未来农场,实现生产过程智慧化管控。突破农业传感器、无人机植保等技术,推动区块链在农产品溯源中的应用,打造 “浙农码” 等数字化平台,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 (二)绿色制造: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 聚焦农机装备、现代食品加工等领域,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目标到 2025 年现代农机装备产值达 1000 亿元,食品加工制造业规模达 2000 亿元。加强生物制造技术研发,推广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应用,构建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 (三)区域协同:深化开放创新合作 加强与以色列、荷兰等农业强国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和海外研发中心,推进中荷(嘉善)产业合作园建设。参与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推动南繁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升级,形成 “引进来 + 走出去” 的开放创新格局。 四、人才支撑:构建全链条创新梯队 (一)高层次人才引育 依托 “鲲鹏行动” 等重大人才工程,集聚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建立 “高精尖缺” 人才目录,目标到 2025 年培养 100 名引领型农业企业家、1000 名成长型企业家,打造懂技术、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基层推广体系改革 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构建 “1 人 + 1 乡”“1 队 + 1 业” 服务模式,每年派遣 5000 人次科技特派员进乡入村,推动技术、人才、资金向基层流动。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年轻化建设,目标 2025 年全省农业技术推广人才达 1.3 万人。 五、保障措施:压实责任确保落地见效 浙江省建立政府 “一把手” 抓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将农业科技投入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领域,强化考核评估,完善全产业链统计核算机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监督问效,确保到 2025 年农业亩均产出率超 1 万元 / 亩,为全国农业现代化提供 “浙江方案”。 此次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浙江省从 “农业大省” 向 “农业强省” 的战略跃升,通过创新驱动实现科技惠农富民,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023-01-11

  • 【2023年浙江招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政策落地:破除隐性壁垒激发市场活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从准入、收费、服务、监管等维度精准发力,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 (一)准入成本做 “减法”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清理隐性壁垒,推进杭州市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实现外资企业登记 “网上办”。2022 年底前,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动 “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 1 个工作日。 (二)经营负担做 “除法” 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完成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取消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清单管理,小微企业用电报装 “零投资” 覆盖率达 100%;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降至 1% 以下。 二、服务升级:智慧政务提升办事效率 (一)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升级 “浙里办” 平台,实现企业开办、注销等高频事项 “一网通办”,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应用率达 90% 以上;建设 100 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年度服务市场主体超 1 万家,打通服务企业 “最后一公里”。 (二)投资审批流程再造 推行区域评估制度,实现省级以上平台 9 类评估全覆盖;探索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试点 “拿地即开工” 模式,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 40%;建立政银对接机制,实现审批信息与信贷政策双向共享,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三、监管创新:公平竞争守护市场秩序 (一)精准监管提质增效 推行跨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制定 50 项联合监管事项清单,避免重复检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现 “无事不扰、有需必应”。 (二)知识产权严保护 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专项行动,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境外维权援助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通道,2022 年处理侵权案件同比下降 30%,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提升至 95%。 四、政策保障:稳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一)政务诚信建设加码 建立政府失信清单,限期整改未履行承诺事项;落实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开展 “信用浙江” 建设,企业信用修复办理时间压缩至 5 个工作日,营造守信受益的良好环境。 (二)监督问效压实责任 开通 12345 营商环境投诉专线,建立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机制,2022 年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50 余起;将营商环境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排名后 10% 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此次政策出台,是浙江省打造 “最优营商环境” 的又一重磅举措,通过制度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全国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 “浙江经验”。未来,浙江将持续深化改革,让企业在高质量发展赛道上轻装前行。

    2022-12-15

  • 【2023年浙江招商】浙江省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2022 年工作要点解读

    浙江省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2022 年工作要点解读 一、总体要求:锚定开放型经济新高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 年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明确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对标国际标准,聚焦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消费国际化,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目标导向 围绕 “稳外资、扩外贸、促消费”,提出三大核心目标:实际使用外资增长 8% 以上,进出口总额突破 4 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6% 以上,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改革路径 坚持 “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部署国际投资便利化、国际贸易自由化、消费环境改善等六大任务,推出 27 项具体举措,形成 “政策 + 平台 + 服务” 的立体改革框架。 二、重点任务:六大领域精准发力 (一)国际投资便利化 外资服务再升级:建立重大外资项目省领导联系机制,开展 “外资企业服务月” 活动,组织 5 场圆桌会解决共性问题;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在金融、信息领域扩大开放,2022 年吸引德国博世、新加坡淡马锡等世界 500 强项目落户。 招商网络再拓展:升级国际投资 “单一窗口”,在德国、新加坡设立商务代表处,举办 RCEP 专题招商会 10 场,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签约项目 50 个,投资额超 200 亿元。 (二)国际贸易自由化 外贸新业态培育:建设 70 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推广 “海外智慧物流平台”,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 200 个,2022 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增长 25%;实施市场采购贸易创新提升行动,义乌市场采购出口突破 2000 亿元。 贸易摩擦应对:建立 105 个对外贸易预警点,开展 RCEP 原产地累积规则培训 30 场,帮助企业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2022 年应对欧盟反倾销调查案件胜诉率达 80%。 (三)消费环境改善 新型消费培育:打造 8 个省级示范智慧商圈,建设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50 个,发放数字消费券 20 亿元,拉动消费增长 15%;举办 “浙里来消费” 金秋购物节,开展促消费活动 1000 场,带动销售额超 500 亿元。 流通体系升级:推进杭州、金华国家级流通节点建设,培育大型连锁商贸企业 20 家,农村电商服务站覆盖 90% 的行政村,2022 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 20%。 三、保障措施:全链条压实责任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 “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 机制,将 27 项任务分解至 15 个省直部门,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 (二)数字赋能 建设 “浙里商务” 数字化平台,整合外资审批、外贸预警、消费监测等功能,实现 “一网通办”“一屏统览”;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数字人民币应用,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 1 个工作日。 (三)监督评估 开展营商环境 “好差评”,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政策效果,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推广杭州 “证照分离”、宁波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 等创新经验。 此次工作要点的出台,标志着浙江省商务领域营商环境改革进入深化阶段。未来,浙江将持续以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为全国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 “浙江经验”。

    2022-09-13

  • 【2023年安吉县招商】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八个一” 模式打造 “芯” 城

    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八个一” 模式打造 “芯” 城 一、顶层设计:绘制产业发展蓝图 近年来,海宁市聚焦泛半导体产业,创新 “八个一” 培育模式,即 “一家上市公司、一个领导小组、一个产业规划、一个实施意见、一套扶持政策、一组产业基金、一张招商地图、一所专业学校”,全力打造未来经济增长极。 (一)高位谋划强引领 成立由市长挂帅的泛半导体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出台《海宁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编制《半导体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明确聚焦半导体装备、元器件、基础材料三大领域,目标到 2025 年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 (二)强链补链筑根基 依托天通控股、凯成半导体等龙头企业,构建 “材料 — 设备 — 芯片 — 应用” 产业链,2021 年引进立昂东芯 50 亿元射频芯片项目,实现离子注入机、研磨抛设备等 “海宁制造” 突破,规上企业达 115 家,产值同比增长 19.5%。 二、要素集聚:构建产业发展生态 (一)平台建设提能级 “万亩千亿” 平台:海宁经济开发区泛半导体产业平台申报省级新产业平台,布局 23 个标志性项目,总投资 451.75 亿元,预计达产后产值 600 亿元,成为长三角重要的半导体装备制造基地。 科创载体赋能:引进中科院海宁先进半导体研究院、浙大国际联合创新中心等 3 家科研院所,建成省级研发中心 8 个,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51 家,2021 年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 5.2%。 (二)资本运作增活力 设立 25 亿元政府产业基金,联合国家大基金成立 16 亿元半导体装备材料基金,累计投资项目 50 个,金额 16.42 亿元;引进 COMPART、沈阳拓荆等行业龙头,形成 “政府引导 + 市场化运作 + 产业链招商” 模式,破解产业投资周期长、风险高难题。 三、营商环境:贴心服务助力腾飞 (一)政务服务再升级 推行 “拿地即开工”“完工即竣工” 审批模式,项目落地周期缩短 40%;建立企业微网格服务体系,100 名网格员包联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用电等问题 200 余项,获评 “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 (二)人才支撑强保障 出台 “人才新政” 2.0 版,对半导体领域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 800 万元创业资助;成立集成电路产教融合联盟,与浙大、海宁高级技工学校共建半导体产业学院,年培养专业人才 2000 名,建成人才公寓 3000 套,解决 “引才留才” 关键问题。 (三)品牌建设扩影响 举办海宁・芯篮会、半导体装备材料精英峰会等活动,吸引院士专家、行业领袖参会;亮相 SEMICON China 等国际展会,发布 “海宁半导体” 区域品牌,2021 年外资项目占比达 30%,产业知名度显著提升。 海宁市的实践表明,通过顶层设计、要素集聚、服务创新,泛半导体产业从 “单点突破” 迈向 “集群发展”。未来,海宁将继续深耕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力争成为全国领先的泛半导体产业 “芯” 城。

    2022-08-15

  • 【2023年浙江招商】浙江省出台 “稳外贸稳外资十条” 筑牢开放型经济根基

    浙江省出台 “稳外贸稳外资十条” 筑牢开放型经济根基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为应对复杂国际形势和疫情影响,2022 年浙江省发布《关于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聚焦商务人员出入境、物流畅通、信保支持等关键领域,旨在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突出 “精准施策、要素保障、创新驱动”,明确 2022 年实现外贸进出口增长 10% 以上,实际使用外资保持全国前列。 二、十大措施精准破解发展瓶颈 (一)畅通商务人员往来通道 建立外贸企业白名单,出入境管理部门开设 24 小时专窗,实现商务签证 “即申即办”,2022 年累计为 3000 余家企业办理加急签证,保障 6000 人次赴境外参展、洽谈。针对外籍客商,优化来华邀请函办理流程,停留居留便利化措施覆盖投资、科研等全领域,宁波舟山港等重点外贸企业外籍技术人员入境时间压缩 40%。 (二)创新市场开拓模式 安排 5 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通过 “代参展”“云展会” 等形式拓展国际市场,2022 年重点扶持境外展会 50 场,推动义乌小商品城、杭州跨境电商企业 “云上参展”,实现订单增长 25%。宁波、温州等地设立 “代参展” 服务中心,提供展品运输、远程洽谈、线上签约一站式服务,中小微企业参展成本降低 60%。 (三)强化国际物流保障 依托 “四港联动” 云平台,投放 5 万个平价海运舱位,定向补贴中小微企业,宁波舟山港出口集装箱运价较市场均价低 15%。落实国家减并港口收费政策,取消 12 项不合理收费,港口作业效率提升 20%,2022 年 1-6 月海运物流成本同比下降 10%,惠及企业超 2 万家。 (四)加大信保与融资支持 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扩大至 500 万美元以下企业,保费扶持比例提升至 80%,单家企业最高补贴 500 万元,2022 年上半年为 1.2 万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300 亿元。引导银行下调外贸企业贷款利率,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设立 100 亿元专项贷款,利率较基准下浮 20%,惠及华为终端、海康威视等重点企业。 (五)要素保障与项目落地 建立重大外资项目 “绿色通道”,总投资 1 亿美元以上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杭州、宁波等地对符合条件项目给予用地指标倾斜,2022 年新增外资制造业项目用地供应增长 30%。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开办支持,研发投入按 30% 比例奖励,三星半导体、阿斯利康等企业累计获得补助超 2 亿元。 三、政策实施成效与长远影响 (一)短期成效显著 2022 年 1-9 月,浙江省外贸进出口总额 3.6 万亿元,同比增长 13.5%,其中 “代参展” 企业订单增长 22%;实际使用外资 120 亿美元,同比增长 8%,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高技术领域外资增长 40%。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保持全球第一,海运物流成本指数下降 18%,中小微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 (二)长效机制构建 政策建立 “周调度、月通报” 机制,省商务厅联合海关、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实时解决企业通关、结汇等问题。未来将探索 “数字贸易信用保险”“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 等创新举措,推动外贸外资向数字化、绿色化转型,目标 2025 年培育 100 家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建成 50 个外资研发中心。 此次 “十条措施” 是浙江省应对外部挑战的关键抓手,通过政策组合拳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浙江将进一步巩固开放型经济优势,为全国稳外贸稳外资提供 “浙江经验”。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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